各县(市)文物(文化)局,各博物馆、纪念馆:
根据河南省文物局通知精神,我局决定自2月25日至3月19日按照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开展博物馆年检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
全市各类博物馆、纪念馆
二、年检要求
(一)各县(市)文物(文化)部门、各博物馆、纪念馆要于3月19日前将所属博物馆2009年度工作报告报我局,报告内容包括: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,藏品、展览、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社会教育、安全、财务管理等情况。
(二)各博物馆、纪念馆填报《博物馆年检登记表》,于3月19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报我局,纸质文件须一式四份;表格请从郑州市文物局网站(http://www.zzcc.gov.cn)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
(三)各文物(文化)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物馆年检工作,明确专人负责,确保按时完成年检工作。
联系人:王景杰、刘博
联系电话: 0371-67189321
电子信箱: zzccbowuguan@163.com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